贷款:贷前审查要点(上)贷款审核需要注意的事项『贷款:贷前审查要点(上)』
贷款:贷前审查要点(上)
基本资料调查要点
(一)准入条件调查。受理贷款时调查其主体是否符合合作金融机构的准入条件,是决定贷款的关键性问题,如果客户主体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可直接退件,而不必进入下一调查环节。按照有关法律和相关管理规定,准入条件调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确认客户真实性。调查公司客户其经营证照是否真实,有无涂改等造假现象,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办理年检等;个人客户要调查其身份证是否真实。
类
二是调查贷款项目的政策性、合法性。属于特种行业的调查是否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从业许可证;属于房地产开业企业的调查是否持有齐全的资质证件;调查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为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的劣质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已退出的领域;调查个人经营项目是否合法合规;调查公司或个人经营是否正常,有无亏损;调查产品销售合同是否真实等。
三是调查公司(或个人)资信程度。调查公司(或个人)、关联企业、公司股东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以亲朋名义的贷款情况,对外担保情况,有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无大额或有负债或重大涉讼案件等;调查公司法人代表或个人有无赌博、吸毒、赖帐不还等劣迹,有无道德风险等。调查报告中要对以上情况作专门介绍,并将在人行查询的征信记录附后佐证。容易下款的借款平台
(二)资料完整性调查。主要是看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特别是关键性资料是否缺漏,缺漏资料应作理由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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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合规性调查(原则上按合作金融机构收集相关资料)。
一是资料及文本签字要求。调查人在调查采集的每份资料右上角须加盖“调查核对,资料真实”章,并签名。贷前调查关键是调查人承诺调查资料的真实性,此外,所有签名只能由调查本人手写,不能代签,不许盖私人名章。
二是调查报告落款要由本人签名,以示负责。 三是调查申报资料内容是否衔接一致;资料是复印件的是否模糊不清等 。
抵押贷款调查要点
(一)调查抵押物权利证书真实性。股东会同意抵押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是否符合法律文书要求;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有效的同意抵押的承诺。
(二)详细清单。内容包括:产权人、抵押物名称、用途、建造年份、成新率、房产证号、土地证号、购置价(指购买价或建造成本价)、账面价(指在报表上反映的价值)、评估秒下款的网贷app2023价(指评估公司评定价值或信用社初步评定价值)、抵押价(指信用社在评估价基础上,最终核定确认的抵押作价或与产权人商定的抵押价,主要是防止评估公司估价虚高及通盘考虑变现能力)。
(三)抵押物价值依据。《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第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密切关注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对土地经济环境、土地市场发育状况、土地的未来用途及有关规划、计划等方面的政策和研究,实时掌握土地价值状况,避免由于土地价值虚增或其他情况而导致的贷款风险”。所以说,贷款调查中必须防止房地产评估价值虚增风险。
抵押物价值有自行认定和评估认定两种:
1、自行认定。自行认定抵押物价值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取得抵押物的对价支付依据。如:购买合同或转让协议,建筑承包合同、自建购买材料等付款凭据、交易收据,企业固定资产帐等。二是抵押物同地段近期已售房地产价格。三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报纸等媒体挂牌转让土地价格。以上有关资料要复印作证明。
2、评估认定。谨慎采用评估公司评估数据,必须以购置价为基础,评估价为参考,合理核定抵押价,防范抵押物虚高风险。调查中对一贯缺乏职业道德,瞎评乱估的评估公司要予抵制,对其评估结果一律不予认可。
(四)抵押物状况及抵押限制。 除了《担保法》规定的不能抵押的情形之外,调查抵押物时还应关注以下情况:
1.抵押物是否为违章建筑及已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设施;2.抵押物权属是否有争议;房主抵押意图;考虑抵押物变现能力。3.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二年未动工开发,可以无偿收回的。4.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或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5、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未完成投资总额25%以上的,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未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的。6.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未取得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以划拨土地不得单独抵押,以划拨土地抵押的在计算抵押率时因剔减出让金因素。7.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土地,未转为国有土地的。8、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应载明以下内容:(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编号;(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6)抵押后对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限制等。
(五)调查须提供抵押物实景彩色照片。由于评审会成员一般不亲临抵押物现场调查,将抵押物拍成实景彩色照片,主要是为了加深评审会成员对抵押物的直观认识和了解。 抵押物实景彩色照片以15厘米乘20厘米为宜。
保证贷款调查要点
(一)无效担保。调查保证担保贷款时,必须审慎考察保证人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情况和资信程度,是否具有实际的代偿能力。但实际工作中,表现在为了追求表面上的担保手续合规,而忽视债务担保的实质内容,出现以小保大、以弱保强,交叉担保、连环担保等假性担保现象,即使担保有效,也难以实现担保目的。
此外,并非所有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单位和人都可以作为担保人,以下为无效担保行为:(1)精神病人和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担保无效;(2)医院、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担保无效;(3)国家机关;(4)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授权担保的无效;(5)董事、经理以公司名义为股东担保或个人贷款担保的无效;(6)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保证合同应当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未批准担保无效。
(二)公司担保调查。
1、注意调查公司提供担保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调查被与担保人关系,被担保人是否为公司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会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股东会决议无效而带来的信贷风险。
2、调查公司章程对担保额度的限制。如果公司章程规定担保总额或单项担保限额的,应注意调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所同意的担保额度有无超过公司章程的限额规定,同时还要注意调查决议所同意担保的款项是贷款审核需要注意的事项否为对应的贷款;贷款审核需要注意的事项订立担保合同的订约人有无公哪里不看征信能借5000司授权。
3、接受公司提供的担保时,要注意调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行为是否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如不履行审慎注意义务将可能导致担保落空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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